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、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被开除党籍
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5日消息,经中共中央批准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、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 经查,孙志刚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违背“两个维护”政治原则,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,阳奉阴违,搞“七个有之”,任人唯亲,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,在干部考察中搞非组织活动,对抗组织审查;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多占住房,在生活保障方面谋求特殊待遇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;违反组织原则,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;廉洁底线失守,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,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,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提供帮助;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;不重视家风建设,对配偶、子女失管失教;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,大肆收钱敛财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、股份认购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 孙志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,决定给予孙志刚开除党籍处分;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 孙志刚(资料图) 公开资料显示,孙志刚,男,汉族,1954年5月出生,河南荥阳人,1971年2月参加工作,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研究生学历,经济学博士。 2010年12月至2013年3月,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、党组成员、国务院医改办主任; 2013年3月至2015年10月,任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、党组副书记、国务院医改办主任(正部长级),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; 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,任贵州省委副书记、副省长、代省长、省政府党组书记,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; 2016年1月至2016年2月,任贵州省委副书记、省长、省政府党组书记,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; 2016年2月至2017年7月,任贵州省委副书记、省长、省政府党组书记; 2017年7月至2017年8月,任贵州省委书记、省长、省政府党组书记; 2017年8月至2017年9月,任贵州省委书记、省长、省政府党组书记,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; 2017年9月,任贵州省委书记,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。 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 任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;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 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,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; 2021年1月至2023年3月 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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